商務部9月4日發(fā)布消息稱,為整頓和規(guī)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,商務部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六部門日前聯合下發(fā)通知,將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開展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專項整治。
通知稱,當前,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汽車、利用報廢汽車“五大總成”拼裝車的活動有所抬頭,報廢汽車、拼裝車上路行駛問題日益突出,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并造成環(huán)境污染。
為整頓和規(guī)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,切實加強報廢汽車管理,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汽車、拼裝車等違法行為,商務部等六部門決定在全國集中開展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。
通知明確了專項整治的四大內容:一是全面整頓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(yè);二是大力整治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;三是嚴厲打擊報廢和拼裝車輛上路行駛行為;四是建立報廢汽車管理長效機制。
通知提出,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報廢汽車管理制度,強化監(jiān)管措施,抓緊出臺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(guī)定》,加快修訂《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》。